2012年3月18日 星期日

告你歧視!



大陸孕婦湧港生產,擠提香港福利,令香港醫療崩潰,政府公立醫院一面減收甚至停收大陸孕婦,一面提高強衝急症室大陸孕婦的分娩費。單非孕婦的香港丈夫示威抗議,聲稱公立醫院拒收及將單非孕婦列入境外人士收費是歧視。最近,就有個拿綜援的香港老爺用法援告上法庭,說醫院向他的大陸新抱收費是歧視。

世上總有人認為,我要甚麼你就要給我甚麼,你不給我你就是歧視我。

聽說,現在的每日150張單程證配額用不完,申請大陸老婆來港的單程證很快。聽說,單非孕婦只要賴死或者發爛渣,還是可以在公立醫院生產,還是會獲得豁免收費。上述所說的老爺還沒上法庭,醫管局已經豁免了收費,新抱亦拿到單程證了。

有人不想排隊,要求有特殊優待。人人都有權發言;有權要這要那。但那些議員,法律界人士卻認為要求合理。奇在有法律界人士也認為合理。

根據他們所說的理據,香港丈夫的老婆將來會申請成為香港人,孩子出生後也是香港人,既是香港嬰兒的媽;又是香港人的老婆,那就是「準香港人」,就應該享有香港人同等福利。如果是那些單非孕婦這麼認為,也還算了,但如果這也算是法律理據,就實在太荒繆了。

誰都可以跟任何地方的人結婚,老婆孩子要不要做香港公民是個人選擇,香港政府不會強迫自動過戶,通通要經過申請才能正式做香港公民,身份證或出世紙就是身份證明,兩樣都欠就硬要人家認你是香港公民,太野蠻了吧?

甚麼叫「準香港人」?以前只聽過「準港姐」,是指入了圍參加選美,冠亞季軍選出來後其他準港姐就得落台返家。「準香港人」頂多是說你合資格做香港人,但並不等同你已經成為香港人,準港姐與香港小姐冠軍,奬品待遇不一樣。

走入公立醫院,沒有香港身份證就自然是境外人士。醫院只負責接生,怎會問你有沒有結婚證書;肚裏面的嬰兒的父親是不是香港人?又如果嬰兒的爸是香港人,但沒有登記結婚,那這名大陸孕婦又是否也等同香港公民?孩子在港出生後就是香港人,香港孩子的媽也就是「準香港人」,那不如說任何人來港生子都不用付費。

香港人的大陸老婆就等如是香港人,照這樣說,香港人的大陸老婆來港割盲腸也只應付香港公民的住院費,香港人的大陸阿媽來港醫癌也只應付香港公民的住院費;也應該可以拿生果金,香港人的大陸子女也應該可以來港拿綜援。

不用申請,不必發甚麼證件,每個人走入香港指指自己的鼻子,我的男朋友/丈夫/兒子/爸爸是香港人,就等於我是香港人,香港所有福利都拿出來給我。甚至,只要是香港人,還可以享用法援去為大陸親戚謀福利。

香港人啊,你要是有一大堆大陸親戚排隊來港,恭喜你,真是福利謀之不盡啊,要是大陸沒有親戚,你最好省吃省用省多點錢出來幫別人養親戚。不願養嗎?哼,告你歧視!


2 則留言:

  1. 好咯!這個問題應該真的可以解決咯!0 quota!

    回覆刪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