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7月21日 星期四

無賴煙民



一個夜晚去打冷舖消夜,叫這樣又說要等半個鐘;那樣又要等半個鐘,叫了白粥腸粉就打住了。正在看餐牌還有甚麼可以叫的時候,縷縷輕煙身後飄來,回頭一看,有人在燒煙,竟然在室內冷氣地方吸煙!!!

白粥腸粉上枱後,吃了兩口,非常難吃,加上嗅覺聽覺都受到污染,放下銀兩立即走人。

到另一家人氣粥店繼續消夜,想不到零晨兩點依然坐無虛席,繞場一週才找到個勉強坐得下的位置。

正在看餐牌時,聞到煙味,四週搜索,還沒找到罪魁,已聽到老闆大聲喊:你想害死我呀?循視線望過去,見到一個男人按熄煙蒂。

跟着,叫我的消夜,食我的消夜,但,煙味一直不散,回頭望過去,那個男人又在燒煙。

兩個地方都有在舖外擺枱,要吸煙不坐在外邊,我想他們是要嘆冷氣。既要吸煙又要涼冷氣,就要其他人陪葬,何其自私!

有幾個吸煙的專欄作家在自家地盤忿忿不平,自己不介意危害自己的健康,為何要立例趕盡殺絕,干卿底事。我真想當面對他們說,如果你關自己在屋內,眼耳口鼻塞滿二十條煙不停地吸,你死你賤,沒有人那麼善心關心你的健康,但請不要在公眾地方噴煙燒煙,聽清楚,是不得「噴」及「燒」,如果你真的可以將所有煙都「吸」進你自己的肺裏面,我當然不反對公眾場所「吸」煙。

多年前,食肆劃分吸煙區和非吸煙區,就見過有吸煙者從吸煙區走到非吸煙區吸煙,被侍應請他坐回去吸煙區,他大模斯樣的說:那邊太煙霧瀰漫了,這邊空氣清新,才可以舒舒服服地吸煙嘛。

我不歧視吸煙者,我只鄙視無賴煙民。



4 則留言:

  1. I would have walk over and remove his cigarette from his lips!!!
    [版主回覆07/23/2011 22:48:00]我信你會!
    可惜香港唔多仗義之輩呢,搞到惡人當道,連控煙辦都敢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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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好多人都晌室內食煙D食肆都管唔到,出聲咩又怕得罪客人,
    我試過聽人話去飲,新郎D朋友做運輸,個個都照食,話之你,酒樓又可以出咩聲 ?
    [版主回覆07/23/2011 22:48:00]酒樓唔敢出聲,係因為如果搞到上差館/法庭,老闆會炒出聲嗰個。但如果個個都唔出聲,罰錢係罰老闆,老闆亦冇得炒晒所有唔出聲嘅人,喱啲叫做集體負責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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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凌晨時間我諗好多食肆都變得無皇管,因為一家大細的好少咁夜仲係街。 關於煙民的無賴手法,真係長講長有,所以我係極度贊成政府加煙稅,最好加三五七倍,另外,任何人有食煙習慣的,有咩病時政府唔會津貼醫療費用,因為呢班人平日有「自殺傾向」,點解要救佢地?  
    [版主回覆07/26/2011 01:30:00]有議員話加煙稅係歧視窮人,唔知乜嘢邏輯,乜係窮人先食煙嘅咩,窮到冇飯食就話可憐啫,冇錢都仲要買煙就唔抵可憐啦。加煙稅好丫,搵啲煙民幫補吓出糧比議員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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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規定食煙的人不能「吸」和「抽」,一定要用口「趙」爛佢嚟食!
    [版主回覆07/26/2011 01:30:00]我唔介意人哋「吸」煙「抽」煙,最緊要唔好「呼」煙「燒」煙,當然「趙」晒落肚就更功德無量,唔駛周地煙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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