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得幾年前,在澳洲小島度假酒店內住上六個月,包機票包食宿,悠閒地曬曬太陽、扒扒艇、打打golf等,然後將度假生活定期寫blog就可以獲得AUD150,000薪酬。這份工當年曾被喻為世紀超級筍工,羨慕死許多bloggers。
又或者我們的特首,人工比美國總統還要多,但負的責任比清潔工人還要小。無論在公在私或退休後,食住行都有人豪包,臨近退休更可公費環遊世界。說做特首是一份筍工也不為過。
以上兩份工雖然筍,但起碼要識字,甚至要識英文。最近我聽過的一份筍工,不識字年紀大照樣有收入,而且職務輕鬆簡單。
話說有個住獨立屋的阿婆,叫兒子簽下「衰仔紙」,向政府申領綜援。除了綜援金,還有其他收入。
阿婆住的那條村有很多村民已移居外地,不少村屋長年空置,屋主交低門匙;當然更要定期放下「利是」給阿婆,叫阿婆代給祖先上香。屋主少則一年一次回鄉;更有十年八載才回鄉一次,到底有沒有按時上香呢?聽說各家各戶的祖先還沒有報夢告狀。
阿婆朝朝去嘆茶,睡睡午覺看看電視又一天,連blog都不必寫,收入足以過得非常優悠寫意,還不用交稅呢。
各位海外鄉親父老,有沒有門匙&利是留給我呀?